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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警察局依新任市長指示,組織大變動整併分局及派出所,並推出「行動派出所」方案,挑選中山、大同
、松山、信義等四分局率先試辦,試辦期六個月。
「行動派出所」配置人力至少兩人,機動搭配兩名巡邏警力,目前可受理汽機車失竊、失蹤人口、遺失物報案
,而一般刑案如家暴、性侵害、傷害等案件,可初步受理並通報處理單位,縮短通報時間。
「行動派出所」是由八人座的交通事故處理車改裝,車身不同以往警車的黑白配色,改以台北市標與台北101
、美麗華摩天輪等建築做為車輛圖案,還有和平鴿警徽及「行動派出所」明顯大字提高辨識度。車內備有發電機、
筆電和印表機,車頂照明燈具有長照功能,可在突發事故時照明或警示。
行動派出所設置地點請參考臺北市警察局網站:http://police.gov.taipei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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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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